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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货|居住建筑设计要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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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2-02-23 09:39


居住设计建筑基本概念




01套型


按不同使用面积,由居住空间厨房卫生间组成的基本单位住宅。

居住空间:卧室、起居室、书房和餐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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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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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分户界限明确,独门独户,

各功能空间必须在户门内。


02使用面积


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、不包括墙、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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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层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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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

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。


04室内净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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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

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


05阳台


由住宅外墙面伸出的、供居住者休息、活动、晾晒衣物等的空间。

阳台——附设于建筑物外墙没有栏杆或栏板,可供人活动的空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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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台不宜进深过大


居住设计建筑平面-结合新规范


01规范


平面布置规范

  • 当为高层建筑时,应采用无门 窗 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.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。

  •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。

  •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,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低于2.0h

  •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0h 。

安全疏散和避难规范   

  •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,每个住宅单元相邻的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

  •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,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。

  • 建筑高度大于27m,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,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,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 。


02套型


  • 卧室、起居室、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——套型   

  • 由卧室、起居室、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,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㎡

  • 由兼起居的卧室、厨房和卫生间组成的在小套型,其使用面积不小于22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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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公共部分


  •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.7m并侧面临空时,应设置防护设施,净高不应低于1.05m

  •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,当一层建筑面积>650㎡,则该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。

  • 楼梯净宽不小于1.10m,不超过6层的住宅,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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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室内环境


  • 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。

  • 卧室、起居室和厨房应有直接采光

  • 卧室,起居室,厨房的采光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 1/7

  • 楼梯间设采光窗时,窗地比不应低于 1/12

  • 每套住宅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%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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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建筑设备


  • 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应分别设置,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。

  • 地下室的卫生器具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,应设置集水设施用污水泵排出。

  • 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并积聚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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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知识摘取自《建筑设计基础入门》第72课时《居住建筑设计基本概念》,部分图片来源网络